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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干预:为了孩子的成长
发表时间: 2011-09-26
 

——广州中院关爱未成年人心理纪实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在2006年12月成立之初,就提出了一个口号:关爱、协作、开拓、进取。今年4月“三明会议”以后,这一口号更加成为每一名少年审判工作人员自觉而朴实的行动。近日,记者来到广州中院细细聆听了少审法官通过心理干预,关爱未成年人心理成长的故事。

他不是天生的“坏小孩”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此次活动的主持人蔡小田(化名)……”广州中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张中剑熟练地用电脑播放了一段蔡小田在学校主持节目时的光碟。

“这是蔡小田家人寄给我的,你肯定想不到,蔡小田是个少年犯。不过,他不是天生的‘坏小孩’,而只是一个自卑感极强的轻度精神病患者。”记者诧异,张庭长于是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关于蔡小田的故事:

未成年被告人蔡小田是广州市郊某中学在校学生,2009年9月,他将有毒谷粒投放进正在操场进行体育锻炼的任意5名学生的饮水瓶内,导致其中3名学生饮水后感到头痛、肚胀等身体不适。随后,蔡小田在老师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在庭前社会调查中,据蔡小田的妈妈说,蔡小田曾经被医院诊断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蔡妈妈的话引起了我们的重视。

为查明其智力状况、性格特征以准确地定罪量刑,同时也为将来更好地开展矫治工作提供建议,我们主动启动心理评估和干预机制。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的心理专家于瑞丽、王文菁受少年法庭委托担任测评人,测评量表提示:蔡小田智商为43,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轻度的强迫症状;明显的敏感或多疑;有少许古怪行为,中度焦虑和轻度抑郁。综合分析结果显示,蔡小田智力水平较低下,受文化水平及年龄等因素影响,观察力、思考力、判断力等认知能力发展落后,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加之法律意识淡薄,易出现冲动行为;被人欺负后的不良情绪没有及时得到宣泄,致使不良情绪积压;表现出一些焦虑、抑郁情绪可能是对目前事件的应激反应。

合议庭参考心理评估报告的测评情况,考虑到蔡小田存在心理偏差、性格障碍或人格障碍,最终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蔡小田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零二个月,二审维持原判。

对于如何矫治蔡小田的心理和行为偏差,心理专家给出了如下建议:增加人际交往,不断改善孤独和自卑的心态;学习如何表达自身的感受,合理宣泄情绪,监护者也要更加关注他的感受,给他机会表达自己,多些鼓励少些责备;学习用恰当的方式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针对焦虑抑郁情绪,给予一定的心理支持;增加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注,给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二审宣判后,中院少年庭向接收蔡小田进行社区矫正的司法局发出《社区矫正建议书》,提出了具体的矫正建议。

现在,蔡小田已转到专门学校读书,在校表现良好,还能在学校举办的活动中担任主持人;能配合司法所履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对自身行为有正确的认识,有悔过意识,性格也比以前开朗多了。

“目前,广州中院已聘请多家著名心理咨询专业机构的20名心理专家作为特邀‘羊城少年法庭之友’,承担心理咨询、测评的技术操作和评估工作。”张中剑介绍。

“为了孩子,有些案件绝不能一判了之”

“现在许多婚姻、抚养、探视案件之所以产生并难以案结事了,关键在于父母双方的怨恨和心结。心理评估和干预机制,在涉少民事案件审判中,可以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缓减当事人的紧张情绪,消除当事人心理障碍,从而有利于化解矛盾,重构和谐关系,为顺利裁判打下基础。”

面对记者,广州中院少年庭审判长陈海仪显得平实而干练。

陈海仪的名头不小:她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法律学校优秀法制辅导员、广东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从事少年审判已有15个年头了。

她向我们讲述了一件她亲自审理过的案子:小彤在不到5岁时,父母就离婚了,经法院判决,小彤由母亲抚养。2008年,小彤的父亲因无法对儿子进行探视,与前妻再次对簿公堂,法院判决明确了父亲的具体探视时间。但随后探视权依然难以落实。2009年,小彤的父亲起诉变更抚养权,一家人第三次公堂相见。一审法院鉴于小彤对自己的亲属不能建立正常的认知,小彤的母亲不能保证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小彤父亲对儿子的探视,遂判决变更小彤跟随父亲生活。

“二审中,我观察到小彤的父亲脾气非常急躁,他已经再婚,育有一女才1岁多,小彤与母亲非常依赖,而与父亲非常敌对,强行改变抚养权,恐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一家人的心结不解,诉讼将无休无止,我决定启用心理干预机制。”

受法院的委托,广东省人民医院的心理专家戚元丽和她的学生任衍镇博士介入案件的心理干预:劝解父亲要耐心地与儿子沟通,求得孩子的信任和理解;做母亲的要尽力配合男方的探视,让孩子享有完整的父母之爱。

为了赢得小彤的信任,我也经常和小彤一起做游戏,消除孩子的紧张情绪。

小彤的父亲最终表示,如果可以落实对孩子的探视,自己愿意放弃争夺抚养权。法院对双方多次进行调解,前后历时两个月,小彤渐渐愿意与爸爸独处了,还同意在爸爸家里过夜,法院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将探视的时间和模式固定下来。看到时机已经成熟,二审法院最终将抚养权还给母亲,同时确保了父亲探视权的行使。二审宣判后,小彤与爸爸妈妈一起高高兴兴走出了法庭。

“为了孩子,有些案子绝不能一判了之。一切为了孩子,这是涉少民事审判追求的根本目标。”少年审判庭副庭长李琳对记者说。

广州市两级法院近一年对20起案件共23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了心理干预,对未成年被告人有教育感化作用的达70%,未成年犯认罪改造效果明显,至今未有重新犯罪现象发生。民事审判方面,2010年,广州中院共对9起民事案件开展了心理干预,当事人达成调解或撤诉的比例为56%,远高于未适用干预机制案件的调撤率。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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