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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目标责任分解书
发表时间: 2017-03-15
 

领域

主要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1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降低严重多发致残的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等高危出生缺陷发生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2

——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区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以上。

——逐步降低艾滋病、乙肝、梅毒的母婴传播率。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民政

残联

2.降低儿童死亡率,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8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教育

市公安局

市住建局

市质监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低到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96%以上。

教育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体育局

——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儿童常见多发疾病和结核病、艾滋病、梅毒、乙肝等传染性疾病。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教育

领域

主要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4. 加强儿童卫生保健。

 

 

——06个月纯母乳喂养率到2020年达到60%以上。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8%以上。

——提高流动儿童保健覆盖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教育局

——学校儿童年度体检执行率达100%,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教育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教育

科协

残联

妇联

市文明办

6. 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性健康教育。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教育

科协

市妇联

1. 发展儿童早教教育,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建立03岁儿童早期教育、康复指导与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社区办好03岁教养支持中心,每个乡镇均办起031个教养支持中心。

 

教育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民政局

妇联

 

——到2015年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100%以上。

——到2020年全市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100%

——到2013年底,全市每个镇街建成1所以上具有公办性质、普惠性的优质中心幼儿园。

教育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2. 均衡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权利。

 

 

领域

主要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续上页)

——在保障小学适龄儿童100%入学率的基础上,五年保留率达99%

——初中毛入学率保持在100%,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到2015年,全面实现儿童义务教育均等化,区域内所有儿童享有同等水平和条件的义务教育。

——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规范化标准。

——保障残疾儿童享受十五年免费教育,到2020年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力争达到97%以上。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

市发改局

财政

市残联

3. 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100%以上。

教育

市发改局

4. 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

 

 

——逐步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教育

市发改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教育

市发改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全面普及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优化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

 

 

——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家庭教育参与率提高。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市妇联

教育

文明办

科协

领域

主要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民政

财政

2.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财政

民政

3. 增加孤残儿童养护、流浪儿童专业服务机构数量,提高服务水平。

 

 

——到2015年,建立市级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逐步推进每个区有1个相对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

——到2015年,每个区建立1所集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综合功能的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到2020年,经济条件较好的镇(街道)争取建立1所集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综合功能的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

民政

残联

教育

市发展改革局

财政

——在流浪儿童较多的区建立1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

民政

市发改局

财政

4. 加大投入,完善儿童福利津贴制度。

——孤儿福利保障经费随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变化而不断提高。

民政

市发改局

财政

5. 完善困境儿童社会救助体系。

 

 

——加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不断扩大救助规模,减少流浪儿童的数量和反复性流浪的现象。

——保障孤、病、残、贫困儿童、单亲特困家庭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

民政

市司法局

市教育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残联

6. 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服务机制。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发改局

民政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团市委

市妇联

市关工委

7. 加大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

市残联

市财政局

领域

主要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1. 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舆论氛围。

——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

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文明办

2. 为儿童创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

——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

——每年举办一定场次的大型儿童文化娱乐活动。

——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减少色情、暴力等信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

委宣传部

文广

科协

3. 重视解决儿童网络依赖问题。

——进一步落实网吧管理长效机制。

——加大各类公共网络和平台建设的力度,为儿童提供健康、安全、绿色的网络服务。

——加强儿童心理辅导,辅助家庭帮助儿童戒除网瘾。

委宣传部

文广

公安

工商局

文明办

市教育局

妇联

关工委

4.健全儿童安全网络体系。

 

 

——中小学校安全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教育

 

——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教育

 

——加强对儿童的学习用品、食品、药品、玩具质量和娱乐设施等的安全监管工作。

——完善学生接送车的各项机制。

质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教育局

 

5. 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

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市教育局

市文广新局

团市委

市妇联

6. 加快儿童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

 

 

—增加区、镇(街道)两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每个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村(社区)均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活动园地。

——增加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的数量,满足儿童对公共文化设施的需求。各区应建有少年宫、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儿童图书室和儿童科普基地。

市民政局

市文广新局

团市委

市妇联

市科协

市发改局

市住建局

领域

主要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7. 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教育

妇联

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

8. 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教育

妇联

市文广新局

1. 进一步建立健全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体系。

——保护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

——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数量增加、档次提升。

市中级法院

市公安局

市检察院

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

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

2. 增强儿童自身和法定监护人的法律保护认知、意识及行动能力。

 

 

——全市中小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东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宣传普及率到2015年达到100%

司法

教育

3. 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证登记。

市公安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得到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发改局

市公安局

 

5. 预防并减少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有效遏制针对儿童的各类暴力(包括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

——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

——形成拐买儿童违法的共识,重点打击、控制拐买、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认真开展拯救被拐被控儿童的整治行动。

公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法委(市综治办)

市总工会

妇联

6.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与重新犯罪率。

 

 

——降低未成年人罪犯率。

——市级建立1所以上工读学校。

——每一个基层法院有1个少年法庭。

市司法局

市教育局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团市委

市妇联

7. 中小学生健康上网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公安

市教育局

市文广新局

团市委

市妇联

领域

主要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一)监测评估期限。市监测评估周期分为年度监测评估、5年的中期监测评估和10年的终期监测评估。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市、区统计部门负责,成员由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单位统计和业务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等。

    评估组由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成员由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单位业务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规划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三)监测评估工作步骤。科学设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明确判断标准等。

制定监测方案和评估方案。在方案中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分级监测评估。搜集和整理反映规划执行情况的数据资料,分析儿童发展现状及趋势,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监督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级政府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统计局

妇儿工委办

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领域

主要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分性别统计制度,建立市儿童状况监测体系,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儿童发展状况。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各级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本部门评估报告;各级监测组向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监测报告,各级评估组向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上一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下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统计局

妇儿工委办

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一)儿童友好家园建设项目。

民政

妇联

 

(二)社区03岁教养支持中心建设项目。

教育

市民政局

市妇联

 

(三)流浪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救助与服务机构建设(如未成年人救助庇护中心)项目。

民政

 

(四)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市残联

 

(五)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含地贫防治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六)特殊教育教养学校项目。

市教育局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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