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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副省长宋海讲话
发表时间: 2005-08-16
 

广东省副省长   宋海
2005816

广东省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妇女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等,促进了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府导向职能,促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
    一是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省城乡女性从业者占从业者总数的42%以上,妇女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同类人员总数的46.92%二是妇女教育、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在校女生分别比2000年增长10.4%75.3%,占总数的46.9%44%;接受各级高等教育的女性增长1倍多,占总数的40%左右;接受成人中高等教育的女性占半数以上。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全省女性参与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总人数居全国第一。三是妇女参与政治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妇女干部人数占总数的39.5%。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十届人大代表、九届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比上届均有提高。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工作部门任职的女领导干部比例明显提高。72%的女性参与了地方人大代表选举,2.4万妇女在村(居)委直选中当选。
    二、加大投入,促进不同区域妇女儿童事业统筹发展。
    一是加大基层卫生和少年儿童教育事业的投入。仅20051-4月份,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达3亿多元,惠及近23万人,其中妇女儿童约占2/32004年投入1910万元,在10个边远贫困县和5个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以下简称“降消”)项目,救助特困孕产妇住院分娩。2003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20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救护车等设备。近四年来,省财政共安排23亿元,新建扩建1343所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改造3548所老区小学;投入专款近15亿元,对人均年收入15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受益的中小学生达399.7万人次。广东省今年开展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并在三年内每年拨出1亿元专款补助山区、农村改造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二是提高农村和山区妇女就业能力。实施妇女再就业“三个10万”计划,建立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到2004年底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突破1100万人,妇女超过半数,年创劳务收入400多亿元。全省各级妇联创办了2万多所农村妇女学校,每年有90多万人次妇女接受农业技能培训,有4万多名妇女种养专业户、贫困户与农科专家结对子。三是逐步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纳入社会保障体系。2002年以来,社会各界及热心人士捐资4196万元,援助了2.2万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拨出配套资金,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得到援助的2.2万户全部纳入政府低保,其中纳入医保的有8700户。
    三、强化政府管理职能,保障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广东省外来务工人员有1600多万人,其中妇女占半数以上,流动儿童占流动人口总数的10%以上。我省积极维护流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一是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协调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制定和完善了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一系列维护外来人员权益的法规政策。二是做好卫生保健服务,保障流动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广州、深圳等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城市部分医院实行“低收费住院分娩包干制服务”等措施,提供低收费分娩服务和减免特困分娩者住院分娩费,使流动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7%以上。我省实施的首轮“降消”项目、免费计生服务、儿童常规免疫接种和检查,对流动人口都实行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三是加强监管,保障外来女工合法权益。加强对中小型企业女职工的劳动安全检查,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和欠薪周转金制度,预防和纠正企业欠薪。对使用童工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从重处罚,为外来女工提供法律宣传援助服务。四是保障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保证大部分流动人口中儿童就读公办学校,并积极支持民办学校招收适龄流动人口中儿童入学就读。流动人口较多的9个市共有民办中小学733所、各类学校共吸纳了流动人口中115万义务教育适龄流动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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