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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联络员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 2005-01-17
 

广东省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  雷于蓝

(2005年1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每年一度的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联络员会议,会议开得很好。刚才,东花同志通报了省妇儿工委2004年工作情况和2005年工作要点,省卫生厅、省统计局、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讨论研究解决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大家谈得都很好。希望大家按照省妇儿工委今年的工作安排,抓好落实。
    刚刚过去的2004年,我省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省九次党代会以来的各项工作部署,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健康发展,预计全省生产总值超过1.6万亿元,提前一年实现“十五”计划主要经济指标,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三个文明”建设协调推进,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稳步迈进。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省妇儿工委突出重点,坚持分类指导,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妇女儿童规划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为规划的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过去的一年,实施“降消”项目,开展对流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检查,推动《关于加强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对全省幼儿教育进行调研摸底等工作扎实推进,务实有力,成效很大。在此,我代表省政府、省妇儿工委对大家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5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现在,我讲两点意见。
    一、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广东高度,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包括广大妇女儿童在内的所有人的全面发展,使不同的利益群体都能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劳动合作和利益共享,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尽所能,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建设和谐广东,实现富裕安康的目标。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儿童优先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广东的重要内涵,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男女两性的平等协调发展,早在1995年,就把男女平等确立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和妇女九大部分代表时,明确要求全党全社会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基本国策是国家为解决带有普遍性、长期性重要社会问题而制定的具有全面性和根本性的政策。我国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就是强调运用国家和政府的力量,逐步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促进男女平等的实现。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在解决男女平等问题上的坚定立场和决心。我国政府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正是把妇女儿童的发展问题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把推进妇女儿童的发展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占人口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发展问题,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进我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今年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十周年、我国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十周年,国务院将召开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联合国对第四次世妇会召开十周年纪念工作非常重视,我国政府届时将组织隆重的纪念活动,向国际社会宣传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展示中国妇女发展成果,同时组织深入探讨妇女发展重点领域中的一些共同关注的问题,促进性别平等和实现共同发展。我省借助这些机会,要认真筹备纪念活动,认真贯彻全国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广东妇女儿童发展对策研讨会,成立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专家组,探讨今后五年广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必须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政府部门是主体,妇女组织是重要的推动力之一。妇女儿童工作是社会系统工程,不能理解为仅仅是妇联的工作,许多任务的落实需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在政府的支持下,协调各方力量,争取社会资源,才能有力推进。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协调解决一些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的妇女儿童问题而设立的机构。省妇儿工委要切实承担起协调和推动省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任务,着眼于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及其委员、联络员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各级妇儿工委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联系。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全面履行职责,共同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每个成员单位都承担着一部分妇女儿童工作任务,承担着实施两个规划各项目标达标的重要责任,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对规划目标的实现要负起责任,如果发现指标预期达标有困难,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靠重视,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支持和配合妇儿工委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划的目标进度、责任分工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是妇儿工委协调和联系成员单位的纽带,既是代表本部门参与妇儿工委有关工作,又是妇儿工委的兼职干部,责任重大,作用重要。联络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工作。 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是省妇儿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在过去一年,工作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委员、联络员的联系沟通,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加强对各地妇儿工委办的指导工作,努力形成务实高效、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开拓创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协调运作,着力解决实施两个规划重点难点问题
    从监测评估报告看,我省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比较顺利,不少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在全国处于前列。同时也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指标中期评估达标,为按时高质完成2010年终期指标打好基础。
    进一步抓好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是一个全国性问题,我省流动人口规模居全国第一,流动性大。随着形势的迅猛发展,流动妇女儿童的社会管理和权益保障方面出现新挑战,政府要加强管理和提供服务,客观上也面临很大的压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流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意义重大,责无旁贷。去年,省妇儿工委贯彻落实张德江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加强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做了一系列有益的工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将转发《关于加强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今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要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和分性别、年龄统计工作,科学掌握流动人口基数,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实施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提供数据服务和决策依据;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严厉打击治安刑事犯罪,保障流动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打击地下接生和查处非法提供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违法活动,保障流动人口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劳动部门要依法维护流动妇女的劳动权益,对不与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拖欠工资、雇佣童工、安全存在隐患等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坚决查处,对忽视女工“四期保护”,工作条件恶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侵犯外来女工人身安全的搜身、中毒、致残、致死的恶性案件,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要逐步把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纳入当地妇幼保健管理系统,重点要提高流动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人口计生部门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入地管理。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和计生资源加强合作,有效地为流动妇女儿童提供卫生保健和计生服务。教育部门要挖掘公办学校学位潜力,扶持民办学校,解决好流动儿童读书问题。民政部门要做好流浪乞讨妇女儿童救助和遗弃儿童的收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和关心流动人口,与流动人口共享我省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社会风尚,促使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切实加强儿童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是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省学前教育发展比较缓慢,特别是东西两翼、北部山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学前教育还很落后,离规划目标差距大。去年省教育厅和省妇儿工委办公室针对全省尤其是山区、农村幼儿教育问题开展大量的调研和分析工作,提出召开全省会议,出台有关政策,建议政府对东西两翼、山区新办的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予以扶助。这方面情况省妇儿工委办已于去年12月份作了汇报,今年要重点研究这个问题,幼儿教育发展要发动社会力量,但政府是主导力量,要提高对发展幼儿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省教育厅先拿出意见,涉及到财政、编制、卫生等问题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商研究,积极配合。
    进一步实施“降消”项目,做好妇幼保健工作。2004—2005年“降消”项目的实施是一件实事好事,提高妇幼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利国利民。该项目去年落实了省级经费560万元,各项目单位落实配套资金1350万元,项目实施以来,情况良好。今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实施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精心组织、精心操作、精心管理,确保项目取得应有的成效,并做好项目的总结工作。
    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由于新《婚姻登记条例》将婚前医学检查由强制性改变为自愿性质,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面临严峻冲击。广东省也面临同样情况,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普遍大幅下降,导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每年持续攀升。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 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这项工作,吴仪副总理很重视,全国准备在1月24日至31日作为宣传周,我看,广东贯彻这项工作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广播电视局在宣传周播放公益广告,通过电视覆盖全省。卫生厅工作很主动,已经制作了宣传品,要在宣传周下发。省妇儿工委办、民政、司法、卫生、人口计生、广电、残联等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维护家庭和民族健康、减少未来社会负担、提高未来人口素质的重要事项来抓,相应联合开展活动,切实抓出成效。
    还要强调的是,2006年将要进行中期评估,今年要把中期监测评估部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省统计局要牵头做好这项工作,务必引起重视,充分做足准备工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信息网现已经正式开通并挂入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要充分发挥该网站的监测统计功能,提高中期评估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妇女儿童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儿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增强责任意识,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在问题中寻找办法,在创新中谋求发展,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为建设和谐广东,实现富裕安康作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每年一度的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联络员会议,会议开得很好。刚才,东花同志通报了省妇儿工委2004年工作情况和2005年工作要点,省卫生厅、省统计局、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讨论研究解决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大家谈得都很好。希望大家按照省妇儿工委今年的工作安排,抓好落实。
    刚刚过去的2004年,我省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省九次党代会以来的各项工作部署,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健康发展,预计全省生产总值超过1.6万亿元,提前一年实现“十五”计划主要经济指标,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三个文明”建设协调推进,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稳步迈进。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省妇儿工委突出重点,坚持分类指导,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妇女儿童规划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为规划的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过去的一年,实施“降消”项目,开展对流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检查,推动《关于加强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对全省幼儿教育进行调研摸底等工作扎实推进,务实有力,成效很大。在此,我代表省政府、省妇儿工委对大家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5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现在,我讲两点意见。
    一、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广东高度,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包括广大妇女儿童在内的所有人的全面发展,使不同的利益群体都能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劳动合作和利益共享,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尽所能,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建设和谐广东,实现富裕安康的目标。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儿童优先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广东的重要内涵,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男女两性的平等协调发展,早在1995年,就把男女平等确立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和妇女九大部分代表时,明确要求全党全社会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基本国策是国家为解决带有普遍性、长期性重要社会问题而制定的具有全面性和根本性的政策。我国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就是强调运用国家和政府的力量,逐步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促进男女平等的实现。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在解决男女平等问题上的坚定立场和决心。我国政府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正是把妇女儿童的发展问题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把推进妇女儿童的发展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占人口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发展问题,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进我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今年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十周年、我国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十周年,国务院将召开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联合国对第四次世妇会召开十周年纪念工作非常重视,我国政府届时将组织隆重的纪念活动,向国际社会宣传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展示中国妇女发展成果,同时组织深入探讨妇女发展重点领域中的一些共同关注的问题,促进性别平等和实现共同发展。我省借助这些机会,要认真筹备纪念活动,认真贯彻全国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广东妇女儿童发展对策研讨会,成立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专家组,探讨今后五年广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必须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政府部门是主体,妇女组织是重要的推动力之一。妇女儿童工作是社会系统工程,不能理解为仅仅是妇联的工作,许多任务的落实需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在政府的支持下,协调各方力量,争取社会资源,才能有力推进。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协调解决一些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的妇女儿童问题而设立的机构。省妇儿工委要切实承担起协调和推动省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任务,着眼于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及其委员、联络员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各级妇儿工委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联系。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全面履行职责,共同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每个成员单位都承担着一部分妇女儿童工作任务,承担着实施两个规划各项目标达标的重要责任,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对规划目标的实现要负起责任,如果发现指标预期达标有困难,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靠重视,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支持和配合妇儿工委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划的目标进度、责任分工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是妇儿工委协调和联系成员单位的纽带,既是代表本部门参与妇儿工委有关工作,又是妇儿工委的兼职干部,责任重大,作用重要。联络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工作。 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是省妇儿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在过去一年,工作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委员、联络员的联系沟通,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加强对各地妇儿工委办的指导工作,努力形成务实高效、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开拓创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协调运作,着力解决实施两个规划重点难点问题
    从监测评估报告看,我省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比较顺利,不少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在全国处于前列。同时也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指标中期评估达标,为按时高质完成2010年终期指标打好基础。
    进一步抓好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是一个全国性问题,我省流动人口规模居全国第一,流动性大。随着形势的迅猛发展,流动妇女儿童的社会管理和权益保障方面出现新挑战,政府要加强管理和提供服务,客观上也面临很大的压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流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意义重大,责无旁贷。去年,省妇儿工委贯彻落实张德江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加强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做了一系列有益的工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将转发《关于加强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今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要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和分性别、年龄统计工作,科学掌握流动人口基数,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实施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提供数据服务和决策依据;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严厉打击治安刑事犯罪,保障流动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打击地下接生和查处非法提供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违法活动,保障流动人口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劳动部门要依法维护流动妇女的劳动权益,对不与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拖欠工资、雇佣童工、安全存在隐患等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坚决查处,对忽视女工“四期保护”,工作条件恶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侵犯外来女工人身安全的搜身、中毒、致残、致死的恶性案件,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要逐步把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纳入当地妇幼保健管理系统,重点要提高流动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人口计生部门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入地管理。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和计生资源加强合作,有效地为流动妇女儿童提供卫生保健和计生服务。教育部门要挖掘公办学校学位潜力,扶持民办学校,解决好流动儿童读书问题。民政部门要做好流浪乞讨妇女儿童救助和遗弃儿童的收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和关心流动人口,与流动人口共享我省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社会风尚,促使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切实加强儿童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是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省学前教育发展比较缓慢,特别是东西两翼、北部山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学前教育还很落后,离规划目标差距大。去年省教育厅和省妇儿工委办公室针对全省尤其是山区、农村幼儿教育问题开展大量的调研和分析工作,提出召开全省会议,出台有关政策,建议政府对东西两翼、山区新办的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予以扶助。这方面情况省妇儿工委办已于去年12月份作了汇报,今年要重点研究这个问题,幼儿教育发展要发动社会力量,但政府是主导力量,要提高对发展幼儿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省教育厅先拿出意见,涉及到财政、编制、卫生等问题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商研究,积极配合。
    进一步实施“降消”项目,做好妇幼保健工作。2004—2005年“降消”项目的实施是一件实事好事,提高妇幼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利国利民。该项目去年落实了省级经费560万元,各项目单位落实配套资金1350万元,项目实施以来,情况良好。今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实施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精心组织、精心操作、精心管理,确保项目取得应有的成效,并做好项目的总结工作。
    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由于新《婚姻登记条例》将婚前医学检查由强制性改变为自愿性质,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面临严峻冲击。广东省也面临同样情况,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普遍大幅下降,导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每年持续攀升。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 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这项工作,吴仪副总理很重视,全国准备在1月24日至31日作为宣传周,我看,广东贯彻这项工作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广播电视局在宣传周播放公益广告,通过电视覆盖全省。卫生厅工作很主动,已经制作了宣传品,要在宣传周下发。省妇儿工委办、民政、司法、卫生、人口计生、广电、残联等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维护家庭和民族健康、减少未来社会负担、提高未来人口素质的重要事项来抓,相应联合开展活动,切实抓出成效。
    还要强调的是,2006年将要进行中期评估,今年要把中期监测评估部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省统计局要牵头做好这项工作,务必引起重视,充分做足准备工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信息网现已经正式开通并挂入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要充分发挥该网站的监测统计功能,提高中期评估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妇女儿童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儿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增强责任意识,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在问题中寻找办法,在创新中谋求发展,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为建设和谐广东,实现富裕安康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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