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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
发表时间: 2007-06-27
 

                          前言

    1996年,我市颁布了第一个关于妇女发展的总体规划:《高明市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该项规划颁布后,我市各镇、区和有关部门均积极贯彻落实规划内容,把妇女发展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妇女事业不断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度逐步提高;女性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就业结构在调整中得到优化,下岗女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成效;女性受教育程度快速提高,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基本实现性别均等发展,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妇女卫生保健水平有较大提高,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妇女卫生保健的各项指标均保持较高水平;妇女合法权益保障进一步得到落实。《高明市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

    2001-2010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妇女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全面推进我市妇女事业发展,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以及《佛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从我市的实际出发,特制定《高明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妇女发展的总目标和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及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保护、妇女与环境等六个优先发展的领域。
《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在新世纪把我市的妇女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妇女发展的政策法规,从我市妇女发展的实际出发,以促进妇女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根本,实现我市妇女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在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推动妇女广泛参与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促进妇女事业全面进步。

第二节 具体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一)目标与指标

    l、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就业机会均等;

     --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 以上,提高妇女在第三产业、新兴行业的就业比例;

     --妇女就业结构逐步合理,提高妇女就业层次,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的比例有较大提高;

    --为长期失业、贫困、残疾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3、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进一步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

--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5、减少妇女贫困人口。

   (二)策略与措施

    l、为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决策提供机会和途径,逐步缩小男女在经济领域参与决策的差异,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决策及管理的水平。保障妇女在土地、技术、信息、信贷、资本等领域与男子享有平等共享资源的权利,帮助妇女自主创业。

    2、贯彻落实《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就业和同工同酬的权利。在录用劳动者时,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用工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对女性提高录用标准。

    3、加强对用工单位的劳动管理和在分配制度上的管理,落实男女平等的原则,在工作岗位安排和劳动报酬上不得歧视妇女。

    4、积极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和就业方式,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鼓励妇女进行更广泛的职业选择,为妇女自谋职业提供服务。

    5、加强对城市妇女开展职业培训的力度,提高妇女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促进妇女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6、加强对农村妇女劳动技能的培训,提高妇女的科技意识、技术素质和学习能力,引导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合理流动就业。

    7、加强对残疾妇女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帮助残疾妇女实现就业。

    8、制定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把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劳动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和目标考核责任制。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对企业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要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

    9、关注贫困妇女,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扶贫项目,发展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一)目标与指标

     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比例:

    --市党政领导班子要各配备l名以上女干部,镇、区党政领导班子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力争各配备l名女干部。市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市党政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至少配备l名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

    --党政工作部门中35岁以下科(局)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要逐步增加,担任正职的女干部比例要有所提高;

    --市和镇、区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占代表、委员总数的比例要逐步提高。

    2、加强女干部队伍和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

    --全市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女干部要基本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副科(局)级以上女干部要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的副科(局)级女干部要达到80%以上;

    --市党政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不低于20%。市党政工作部门和镇、区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干部要达到一定比例。

    3、提高社会各领域决策层和基层管理层中妇女的比例:

    --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女性的比例与女职工的比例相适应;

    --职工代表中女性代表的比例与女职工的比例相适应; --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应占一定的比例。 

   (二) 策略与措施

    l、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的认识,并提高对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在制定影响妇女生存和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决策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时,要听取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

    3、做好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加强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注意选拔年纪较轻、知识层次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女干部,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和专业结构。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拔女干部,把条件成熟的女干部及时输送到领导岗位。

    4、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女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中,保证女性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培训教育机会,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推动女干部参加学历培训,采取多层次、多方位的锻炼,加快其成长步伐。

    5、完善平等竞争机制,为妇女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促进杰出妇女进入决策层和管理层。健全监督机制,切实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障妇女干部在被选拔、聘用、晋升及女性在被录用为公务员时不受歧视。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不得对女性应聘者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录用合同中不得有性别歧视的内容。对某些特殊行业、部门招收录用女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给予政策优惠,或专项安排招收录用计划。鼓励妇女参与竞争,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为妇女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促进妇女进入决策和管理层。

    6、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选举机制,努力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鼓励妇女积极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的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8、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妇女行使民主权利。鼓励和推动妇女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参与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进入基层民主决策、管理层面。

    三、妇女与教育

   (一) 目标与指标

    1、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到2005年,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

    --到2005年,初中女生毛入学率达99.5%,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到2010年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

    --流动人口中的女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残疾女童的入学率2005年达到90%,2010年达到95%以上。 

    2、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率: 

    --初中女毕业生升学率2005年达到80%,2010年达到90%以上;

    --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05年达到73%,2010年达到88%。

    3、扫除妇女文盲:

    --到2010年,成年妇女识字率达90%,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100%。

    4、提高高等教育在校女生的比例,不断缩小男女生比例的差距:

    --到2010年,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6%;

    --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女性的比例。

    5、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缩短男女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差距。到2010年,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

    6、大力发展妇女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努力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到2010年,女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90%;

    --到2010年,农村劳动妇女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二)策略与措施

    l、加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持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家庭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要积极支持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在招生录取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达到录取资格的女学生。

    2、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性别意识,把性别教育纳入业务培训中,在干部培训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等课程,传播男女平等意识。

    3、多渠道筹集教育扶贫资金,积极扶助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的女生入学,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女生辍学率;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加快解决流动人口中女童义务教育问题;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女童入学率,为残疾妇女提供教育、培训机会,提高残疾妇女的素质。

    4、充分发挥镇、村成人文化学校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村妇女的"扫盲"教育,巩固"扫盲"成果,防止妇女"复盲";建立妇女终身教育体系,通过正规学历教育、非学历职业教育和各种培训,提高女性接受职业和成人教育的水平。 

    5、大力普及科技知识,特别是信息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重视向妇女传授计算机和互联网知识,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重视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培训,大力创办农村妇女学校,以妇女学校为阵地,推动"一专多能"、"绿色证书"培训。拓展社区妇女工作,以社区为阵地,向城市妇女传授科普知识,使其掌握科学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四、妇女与健康

   (一) 目标与指标

    l、保障妇女享有良好的卫生保健服务:

    --提高全市妇科常见病普查普治率;

    --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享有与户籍育龄妇女同等的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

    --提高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到2010年达到78.6岁。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到2005年降至25/10万以下,2010年降至20/10万以下;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到2005年达95%,2010年达96%以上;

    --到201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 

    --到2010年,农村消毒接生率达到100%。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普及生殖健康知识,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到2005年达90%,2010年达95%以上;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到2005年控制在1‰以内,2010年控制在0.8‰以内;

    --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到2010年,城市不低于95%,农村不低于90%。

    4、妇女艾滋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 策略与措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权利。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2、深化妇幼卫生改革,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观念和服务模式,从以病为本向以人为本的根本转变,促进治病与保健相结合,不断满足妇女的健康需求。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中,合理安排妇幼卫生保健服务经费和科研经费。到2010年,妇幼卫生经费要占卫生经费的8-10%。

    3、结合医疗保险改革,大力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妇女儿童享受卫生保健的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4、健全妇幼保健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卫生保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妇幼卫生人员开展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强化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5、针对妇女一生中不同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和心理卫生服务。继续开展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工作,减少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的发生,加强老年期保健。

    6、加强医疗保健三级网建设,提高妇幼卫生和卫生防疫的整体服务水平。重点要加强农村卫生院的急救和产科、儿科建设。强化孕产妇筛查和分级管理,建立有效的转诊系统,保证孕产妇获得基本卫生保健和必要的医疗救助。提高产科质量,减少滞产、难产发生;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降低剖宫产率。 

    7、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强化社区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心理卫生工作,提高妇女的心理健康水平。把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基层管理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为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提供保健服务。把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纳入流入地孕产妇保健范围。

    8、加大对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使优生、优育、优教的宣传教育深入到家庭。培养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提高全民优生优育意识。建立和健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为育龄夫妇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的优质服务,指导育龄夫妇做好生育计划和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防止意外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9、开展性健康、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中等以上学校要普遍开设人口与青春期、性保健、生殖保健的讲座或课程。大力宣传和普及防止艾滋病知识,提高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采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
10、推动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妇女身体素质。 

    五、妇女与法律保护

   (一) 目标与指标

    l、依法保护妇女婚姻家庭和财产权利:

    --制止违反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违法犯罪行为;

    --积极受理、及时审理并公平、公正处理涉及妇女财产权利的婚姻案件和继承案件;

    --保障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经济资源权。

    2、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妇女的人身权:

    --积极受理侵害妇女的刑事案件,提高破案率、起诉率和结案率。 

    3、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降低家庭暴力的发生率,提高家庭暴力案件的受理率。

    4、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二)策略与措施

    1、开展群众性的普法教育,宣传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妇女学法,提高妇女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在司法人员中进行性别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3、及时受理、审理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切实保障妇女的婚姻自由权、财产权、继承权、住房和子女抚养权。

    4、切实落实保障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权利的法规和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以及征地补偿费、集体收入分配和股份分红等方面的权利。

    5、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6、查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危害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重婚犯罪,坚决打击和取缔各种违法婚姻行为。

    7、严厉打击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猥亵妇女、拐卖妇女及强迫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

    8、坚决打击贩卖、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毒品对母婴的危害。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女戒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

    9、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网络,确保受害妇女申诉权的实现。要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一)目标与指标

    l、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宣传性别平等的国策,改变社会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树立和提高女性的形象。

    2、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妇女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并享有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障机制;

    --保障处在特殊困境中的妇女的生活。

    3、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新型家庭。

    4、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妇女对环境保护科学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5、改善妇女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到201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 95%;

    --到2010年,农村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到 99.5%以上;

    --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95%以上。

   (二) 策略与措施

    l、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决策者的性别意识,宣传妇女与男子具有同等的人格和尊严,同等的权利和地位,逐步改变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

    2、将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和文化艺术工作。向全社会宣传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通过对先进典型宣传,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女性形象;坚决制止影视、书报刊中贬损妇女形象的描绘和宣传。

    3、切实保障妇女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在城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妇女均能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落实和完善生育保障措施,提高生育保障水平,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在农村,逐步扩大妇女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4、落实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政策。要特别关注老年妇女、残疾妇女、贫困妇女的生活状况,妥善解决她们的生活和工作问题。

    5、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提倡社区资源共享,为妇女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

    6、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文化生活和家庭美德建设。深入开展"科技进家家家富、道德进家家家和、法律进家家家安、文化进家家家乐"的"四进家"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继续开展创建文明镇、文明村、文明户活动,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7、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家庭、工作场所及其他环境对妇女的危害。把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纳入村镇建设规划,重视改厕后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节 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一)高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规划》的实施工作,高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的检查督导和监测评估工作。

   (二)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及市属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的要求,制定具体方案,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本《规划》顺利实施。

   (三)在继续坚持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综合和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形成妇女发展的监督机制。
(四)坚持分类指导、抓好示范的原则,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二、 监测与评估

   (一)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达标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预测趋势,为政府的科学决策和有关部门调整工作策略、制定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专家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
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其职责是: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建立妇女数据库;收集、整理有关妇女发展的数据指标, 定期编写监测统计报告。
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其职责是:评审统计监测报告,分析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定领域或一定地区进行检查、督导;开展阶段性评估,编写评估报告。

   (三)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建立定期报送、监测评估制度。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每年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统计局报送监测统计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监测评估周期分为年度监测、五年的中期监测评估和十年的终期监测评估。

   (四)各镇、区协助做好《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

    三、规划的解释权

    本规划由高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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